政策背景:2025年12月23日,商务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公布第四批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的公告》,进一步明确和放宽综合保税区保税维修的形式与条件,为保税维修业务发展带来实质性利好。
此次公告是相关部门持续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打造综合保税区"检测维修中心"方面的又一重要举措。公告内容显示,保税维修业务迎来三大新机遇:
一、维修目录大幅扩围
可维修产品种类显著增加:公告明确可开展通信基站、铁道机车、游艇、汽车动力电池等产品的维修业务。
关键数据:此次增列目录涉及11个章节179项税号,使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税号总数从前三批的97项大幅增加至276项。
高技术含量产品纳入范围:更多高附加值产品,如加工中心、工业机器人、手术机器人、航拍无人机、核磁共振成像装置、基因测试仪等被纳入维修范围,有助于企业形成"生产带动维修,维修促进生产"的良性循环。
二、准入门槛显著降低
突破双重目录限制:公告明确允许区内企业开展对本集团国内自产并出口至境外的机电产品进行"两头在外"保税维修,此项业务不受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和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目录的限制。
这一政策突破对于开展出口外销后返境维修的机电产品生产企业给予更大的支持,打通国内企业出海服务链"最后一公里",全面提升企业在全球市场的综合服务能力与核心竞争优势。
三、业务流向更加灵活
突破原进原出限制:原有保税维修业务模式下,维修货物需"原门进、原门出"。新公告则允许区内企业开展对本集团在全球范围内生产并在国内完成销售的产品的保税维修业务。
维修后流向多元化:维修后的产品可以根据需要返回国内市场或直接出口至境外,从而打通了产品"制造、销售、维修、再流通"的国内国际双循环路径,促进了绿色循环经济发展。
供稿:上海海关自贸处
来源:上海海关12360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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